简介
姚建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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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人,现在
上海普若
律师事务所任
律师。于1995年考取律师资格,1996年成为执业律师。先后在山东众立律师事务所、上海市名旗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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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务专长
:擅长公司法务,曾先后担任20多家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。精通债权纠纷、人身损害赔偿、
刑事辩护、
医疗纠纷等
诉讼业务,办理各类案件400余起。因2006年12月1日通过论坛发帖《就深圳警方将妓女嫖客游街示众事件给全国人大的一封公开信》,提出深圳警方的这一做法“会给中国政府造成恶劣的国际影响”且“活动本身却是违法的”而声名鹊起。